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基本信息的规范管理,保证学籍管理质量,现就在籍生基本信息更正、变更、在籍生学籍异动申请流程、在校期间参军学生的学籍管理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入学在籍生基本信息更正 从2015年春季开始,新入学在籍生基本信息核对、更正工作于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学工处负责在校园网公布新生核对学籍基本数据工作流程,各院系须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当学期入学的基本信息更正的数据通过校内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并上报校学生工作处。 二、关于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基本信息变更 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学籍信息的变更,各院系须于每学期开学两周前将数据及材料报我校学生工作处。 三、关于学生基本信息更正数据及材料要求 1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基本信息更正表》(详见附件一)(上报时须加盖院系公章)。 2 .根据更正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如需对新生、在籍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进行更正,须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姓名变更,须提供户口本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关于在籍生学籍异动申请要求 在籍生如提出退学、转学、转专业、休学、留级等学籍异动申请者。参照本文件附件流程(详见附件二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办理。 五、关于在籍生自动退学的学籍处理 ①在籍生在学期间自动放弃学籍超过两周而不办理任何手续者。 ②无故旷课超过两周,由院系班主任联系仍不参加正常教学活动者。 班主任需及时关注学生动态,于发现上述两者情况后一周内上报院系,院系主管学籍工作教师填写《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动退学审批表》(见附件三)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加盖院系公章,上报校学工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由学工处主管处长签署意见,待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经批准后学籍处理名单在校园网进行一个月公示,公示后由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开具《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决定书》(附件四)交由院系寄发并在学信网进行取消学籍处理。 六、在校期间参军学生的学籍管理 ①高职阶段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②五年制中职阶段学生由地方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书,本人及家长签字,经学院批准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