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1

二、《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将于2020年11月下旬学代会召开后进行公示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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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刘瀚泽

团员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大三

12

宣传委员

校学生会文体活动部负责人

2

蔡颖

团员

文法与管理学院

大三

3

班长,文法与管理学院院学生会学习部负责人

3

刘超

团员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大三

2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院学生会副负责人

4

李梓奕

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大三

8

机电工程学院院学生会负责人

5

高甜甜

团员

文法与管理学院

大三

6

文法与管理学院院学生会编辑部负责人

6

戴明哲

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大二

1

班长

7

董月洋

团员

文法与管理学院

大二

7

8

王熠

团员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大二

4

班长

9

乔浩宇

团员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5

10

李佳铭

团员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12

班长

11

吴若菡

团员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大二

9

12

王金鹏

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大二

10

13

郭孟睿

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大二

6

14

崔亚如

团员

文法与管理学院

大二

6

班长

15

蔡田研滔

团员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10

班长

16

韩树晨

团员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大一

团支书

17

周赛航

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大一

班长

18

李存哲

团员

文法与管理学院

大一

文法与管理学院院学生会成员

19

张鑫鹏

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大一

班长,纪律委员

机电工程学院院学生会部员

20

冯辰

团员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大一

团支书

21

田雅楠

团员

文法与管理学院

大一

文法与管理学院院学生会成员

22

高天

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大一

体委

机电工程学院院学生会部员

23

郝俊秀

团员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大一

班长

24

刘强

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大一

班长

25

石锐

团员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大一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院学生会部员

26

李子豪

团员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大一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院学生会部员

27

付宏嘉

团员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大一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院学生会部员

28

郑赫丹

团员

文法与管理学院

大一

文法与管理学院院学生会部员

29

林海诚

团员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大一

团支书,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

30

樊博焜

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大一

机电工程学院院学生会部员

31

王鸿靖

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大一

团支书

机电工程学院院学生会部员

32

辛欣

团员

文法与管理学院

大一

文法与管理学院院学生会成员

33

薛娇

团员

文法与管理学院

大一

文法与管理学院院学生会成员

34

雷旭

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大一

机电工程学院院学生会部员

35

蔚文斌

团员

文法与管理学院

大一

团支书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预计将于2020年11月下旬,在学校匠心楼三层报告厅召开,参会代表数量为110位。

主要议程:

1.审议并通过《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修正案)》(草案)

2.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4.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将于学代会召开后进行公示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结合本次大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代表的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名额

我校在校学生总人数5000名,本次大会共有代表105名,大会的代表不低于全校学生人数的2%。各学院的代表数按相当的比例算出,特殊情况可以通过大会主席团商议决定代表的人数。

(二)代表的构成

学生代表以班级为单位,经过民主选举产生。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占60%,且名额分配由各二级学院覆盖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机电工程学院20名;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22名;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8名;

文法与管理学院22名;

基础教育学院13名。

(三)代表的资格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4.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积极上进,受到同学的喜爱和拥护;

5.能真实充分表达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勇于维护同学和集体的合法利益有一定的议政能力。

(四)代表的产生办法

1.代表的选举在学院团总支指导下,由各班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报名、院推荐、民主酝酿、资格审查、公示等流程自下而上产生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2.以班委推荐、同学联名推荐和自荐的方式推荐代表候选人后,由班委会组织班级全体学生会议,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选出规定名额的学生代表;

3.各学院推选产生的代表,上报学代会筹备工作组,经过本次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后,方可成为本次大会正式代表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一)校学生会干部评议会由学生代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二级学院党总支代表等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评议会由学生代表、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二)校、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三)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专升本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一)把学生会建设纳入校、院两级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统筹谋划。校团委定期向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报校党委研究决定,坚决落实校党委有关要求;二级学院团总支定期向二级学院党总支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报二级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坚决落实二级学院党总支有关要求。

(二)校学生会受校党委领导,接受校团委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的双重指导;二级学院学生会受二级学院党总支领导,接受二级学院团总支和校学生会的双重指导。

(三)校团委1名专职副书记具体指导校学生会工作,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具体指导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四)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开展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赵萌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赵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