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我校团委决定在2015年12月9日举办纪念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指导思想

(一)纪念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

(二)指导思想:

1.加强引导,重在育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

2.立足普及、重在参与。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展现学生热爱祖国、努力学习、立志成才、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形成“院院有特色、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良好氛围,构建和谐校园。

3.鼓励原创,重在创新。注重挖掘师生的艺术创造力,鼓励创作反映校园生活,弘扬时代主旋律,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优秀作品。

二、参加对象:各学院代表队

三、活动内容:       合唱

四、组织机构:共青团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联 系 人: 李静静 赵萌

联系电话:51511076

联系邮箱:zm@bgy.edu.cn

地址: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学训一体楼914房间

五、节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节目内容要紧扣主题,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突出时代特征,各院特色和学生特点,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1.各学院代表队

2.每队最多60人,最少50人。

3.演唱两首曲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一首须为中国作品。

4.不能使用录音带及CD伴奏。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指挥不限,但必须要求是本院教师或学生。

六、报送及组织工作:

每院限报一支队伍,按共青团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下发的统一格式上报。

七、评选标准和奖项设置

合唱比赛评分标准及规则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20分)

2、演唱节奏整齐统一音准良好,声音整齐洪亮,吐字清晰,有感染力。(20分)

3、合唱队员与指挥及伴奏配合默契。(20分)

4、合唱队员遵守赛场纪律,进出有序,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有朝气,台风良好。(20分)

5、演唱形式丰富,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音准节奏掌握良好。方法正确,形式丰富新颖(如领唱、轮唱、朗诵、动作或其他演唱形式),音乐表现完整,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20分)

评分规则:

1、起评分80分,最高不得超过99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

2、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前三支参赛队演唱完毕后,评委初步统一打分,给前三支参赛队打分,从第四支参赛队开始演唱完毕后即打分。

奖项设定:

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两名。最佳指挥奖、最佳伴奏奖各一名。由校领导及专业评审组织评定,评奖后统一发放获奖证书。

八、比赛时间及报送时间:

1、比赛时间:2015年12日9日

2、报送时间:2015年11月16日前请各院负责老师将纸质版报名表并加盖各院公章上交到校团委,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zm@bgy.edu.cn邮箱。一经报送报名表不得无故修改曲目,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团委老师联系,获得批准后方可修改。

九、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机构,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加强对本次合唱比赛工作的组织领导。

2、各学院要针对本次合唱比赛的特点,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注重活动的育人过程,确保参演节目的质量。

3、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院专业特色,坚持普及与提高、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


共青团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