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和北京赛区复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定于20224月至7月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复赛。

由校团委和招生就业处牵头成立本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组委会。为组织好我校师生积极参赛,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

三、组织机构

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四、大赛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五、大赛总体安排

大赛将举办"1+4"系列活动。"1"1个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我校师生团队可以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的比赛。"4"4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北京高校双创师资培训、北京高校"互联网+"大赛项目训练营和北京"互联网+"大赛系列直播讲座。

六、赛程安排

()报名参赛(20224-6)我校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校赛组委会对报名项目进行线上审核、评比并推荐参加北京赛区复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415,校赛报名不得晚于53124时。北京赛区组委会将根据校赛的报名数据为主要依据分配市级复赛参赛名额。

七、参赛项目类型

()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八、参赛方式和要求

()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及北京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可以报名参赛。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不多于15(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指导和参与项目数量。一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5个参赛项目;一名参赛学生只能作为一个参赛项目的负责人。

()参赛人员年龄。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198731日之后出生).

九、参赛组别和对象

职教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及北京开放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创业组

1.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20173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2017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及其他赛道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1